| 时间:2003-11-25
17:22:51 来源:无锡新传媒
昨天,市地税部门加强了对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的征收管理,新版货物运输发票开始启用,所有发票使用税控电脑开具,开票数据实现电脑传递。据悉,原手工货物运输发票、微型汽车货运发票、货物运输发票(甲)可使用至本月底,在此期间,对纳税人已领购而尚未使用空白发票将一律剪角作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要求,市地税局对锡城货物运输业营业纳税人开票方式资格认定及发票清理等工作作了具体的规定:自开票纳税人必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年提供货物运输劳务金额在20万元以上;除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具货物运输发票;无锡暂不受理中介机构代开票资格认定申请。此外,对货物运输业清理也作了规定:凡在无锡市提供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劳务并领购、使用货物运输业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均属于此次发票清理的对象;自开票纳税人可凭主管地方税务局开具的介绍信雕刻自开票纳税人专章;不符合自开票纳税人认定资格的,即日起一律到主管地方税务局窗口进行开票。(小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