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计划纲要是新世纪初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行动纲领,是编制其它各类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制定产业导向等经济政策的重要依据,也是未来五年各地区、各部门安排经济与社会事业工作的目标指导。为顺利推进"十五"计划的实施,必须建立有效的实施机制,并逐步走向法制化和制度化。
第一节 政策导向
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度,在吸引外资收购部分国有企业资产,利用资本市场组建合资企业,利用金融与社会中介招商引资,强化对外资的服务功能,实施同等国民待遇等方面采取新的举措,着力营造有利于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真正把无锡建成投资成本低、配套服务优、管理行为规范的地区。
采取切实措施引导私营个体经济健康发展,取消一切歧视、限制私营个体经济发展的政策,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其在市场导向下,增加积累,扩大投入,增强实力。支持和扶持私营企业通过中外合资合作、产学研联合,转化科技成果,提高科技水平,形成一批具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的民营科技企业。按照不同情况,有效解决私营企业创业股本、技改贷款、流动资金和科技企业风险投资资金,探索建立私营个体经济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鼓励、扶持骨干私营企业上规模、创名牌。
加强政府对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建立技术政策与信息发布制度,创造良好的科技政策环境,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保护知识产权和科技人员合法权益,维护技术市场竞争秩序。加大地方财政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力度,有重点地制定鼓励高新技术产品生产企业的优惠政策,特别是在研发资金的投入、政策性信贷及担保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增加财政预算中科技三项费用的比例,不断充实各类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基金,适时设立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完善适应市场经济的人才竞争、激励机制,推行项目工资制或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探索上市公司和改制企业用企业股份或优惠认购本企业股份等方式对关键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奖励,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
第二节 项目支撑
紧紧围绕我市"十五"发展目标,充分发挥重点项目导向带动作用,切实抓好投资结构的优化调整。加大对国有企业、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力度,扶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扩大利用外资,构筑新的增长点,促进经济和社会的较快发展。"十五"期间,初步安排重大工程项目储备235个,投资估算550多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7%左右。
加强农业现代化建设及水利设施建设。初步安排19个项目储备,投资估算26亿元,重点是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继续加大农业的投入力度。
切实增强工业后劲项目投入。初步安排145个项目储备,投资估算278亿元,重点是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国家财政债券专项技改项目、利用外资大项目、重点企业集团关键项目,努力提高工业后劲投入的总量。
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安排62个项目储备,投资估算238亿元,重点是锡宜高速公路、沿江高速公路、新长铁路无锡段等一批大交通项目,以及城市电网建设、污水处理工程、天然气工程、区域联网供水等项目,增强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
突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社会事业、第三产业项目。初步安排9个项目储备,投资估算20亿元,重点是社会福利中心、高等学院、会展中心、环境绿化整治、广电网络等为民办实事项目和标志性工程。
第三节 资金筹措
到200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累计达到200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8%左右。根据现有资金分布及运行特点,以及宏观政策变化趋势,必须在稳定现有资金供给的基础上,积极开拓创新,探索拓宽筹融资渠道。"十五"期间,政府预算内外资金总量随财力的壮大将保持稳定增长,预期累计用于建设的投入为130亿元,占6.5%。预期企业积累自筹400亿元,占20%。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将进一步发挥对经济与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别将积极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预期信贷资金累计投入350亿元,占17.5%。利用外资的领域和形式进一步拓宽,积极探索外资收购兼并,吸引国外风险投资,推进BOT等融资方式,预期累计利用外资折合人民币600亿元,占30%。继续推进优势企业上市进程,发挥已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到创业板上市,探索海外证券市场发股融资,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预期从证券市场累计融资100亿元,占5%。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和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私人资本的投资领域将拓宽,私人资本的投入也相应加快,民间个人增加自用性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增加,预期累计投入420亿元,占21%。要采取切实措施,防止资金投入低水平重复,确保经济又快又好增长。
第四节 组织实施
广泛宣传,全民参与。在全社会形成认识规划、关心规划、自觉参与规划实施的氛围。市计划主管部门要按照面向国际、面向社会、面向大众的要求,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广泛传播,使"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现代化建设目标、"富民强市"的总体要求深入人心,给社会以信心,给人民以承诺。
政府指导,政策引导。贯彻实施"十五"计划纲要是今后一个时期内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府的指导作用和企业的主体作用,从实际出发,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在制定和执行年度计划时,要分年度落实"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市各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制定针对性强的具体措施,把计划中的相关任务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各级政府和各部门要结合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引导企业理解和领会政府的战略意图,使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与企业发展战略结合起来,使全市的计划目标与企业行为结合起来,推进计划的有效实施。对由市级政府组织推动和直接支配的资金和资源,要切实体现于计划中提出的关键举措和重大项目中。
跟踪分析,监督检查。市计划主管部门要跟踪分析计划实施过程和执行情况,对各部门在计划实施中应承办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强对经济增长速度、就业、分配收入、价格等重要调控目标的预测预警,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必要时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适时调整,滚动实施。在"十五"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到国内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其它重要原因,使实际的发展与运行情况严重偏离计划目标时,市政府将及时研究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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